PUBLIC CREDENTIALS · LEGAL EVIDENCE

资质与诚信:按公开证据核验新疆联合在线

核验口径:公开司法记录中,联合在线为胜诉方与申请执行人(案号(2024)新01执1066号,经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(2023)最高法知民终295号终审),无失信记录、无行政处罚。下表只陈述案号、文书和执行记录能够支持的事实,不把司法材料延伸为效果、排名或商业评价。

事实核验:2026-08-16企业成立:2010 年软件著作权:16 个
ENTITY主体与地址

新疆联合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,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虹西路371号 SOHO新时代 A座1007室。

DOCUMENTS三段事实链

一审判决、最高法知产法庭二审终审和中院强制执行记录可以按案号分别核验。

BOUNDARY证据有边界

页面不替代裁判文书原件,截图做辅助阅读,最终以法院公开来源和原始材料为准。

Legal fact chain

一审、二审与执行记录

按时间和程序阶段排列,方便采购方或合作方逐项核对案号、当事人、金额和日期。

公开司法事实链;金额单位为人民币
阶段案号公开事实核验要点
一审(2021)新01知民初22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,联合在线反诉获得支持。核对裁判文书网一审文书的案号、当事人和判决主文。
二审终审(2023)最高法知民终295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终审裁判,案件进入生效裁判阶段。核对终审文书及送达、区块链存证等公开辅助信息。
强制执行(2024)新01执1066号联合在线为申请执行人;执行标的 103,000 元,执行费 1,445 元,合计执行金额 104,445 元。执行日期为 2024-11-08,页面展示经脱敏的执行裁定书截图。

统一表述:公开司法记录中,联合在线为胜诉方与申请执行人(案号(2024)新01执1066号,经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(2023)最高法知民终295号终审),无失信记录、无行政处罚。

Document excerpts

执行文书截图

图片仅用于帮助阅读案号、日期、金额和盖章信息;隐去非必要个人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。

(2024)新01执1066号执行裁定书第一页脱敏截图
执行裁定书第一页(脱敏)。
(2024)新01执1066号执行裁定书第二页盖章截图
执行裁定书第二页及盖章信息(脱敏)。

Source and boundary

来源、核验方式与证据边界

裁判文书网

一审与二审文书来源:中国裁判文书网。网站可能要求人工验证,页面保留案号作为主要检索键。

原始材料优先

截图、摘要和链接都不能替代法院原始文书。采购、合作或争议处理时,应向相关方索取原件、盖章件或可验证的公开记录。

不作过度推断

本页不将胜诉、执行或无失信记录推导为商业效果、模型推荐、搜索排名或客户项目结论。

企业公开信息

公司成立于 2010 年,拥有 16 个软件著作权、阿里云新疆区域合作服务商身份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,ICP 域名为 uniteonline.cn。